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1名;驾驶员2名(负责遗体接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办公室文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罚记录;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电脑,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撰写日常办公文件。
驾驶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罚记录;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男性,45岁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备5年以上实际驾龄,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连续3个计分周期无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记录,无醉酒驾驶记录
7.无封建迷信思想,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二)禁止报考情形: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20日8:30—11:30,14:3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绥江县民政局负一楼(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招聘小组审核资料,通过者进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5.联系方式:17387089929,0870-7621388
(二)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应聘人员组织开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工作责任、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交通违章记录证明》。对材料齐全且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疗机构为绥江县人民医院,体检后自行将体检报告交至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工资待遇
体检合格安排入职,工资待遇采取面谈方式确定,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内容及单位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试用期1个月。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绥江县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dGklrSPXUkGtTm_2ZtTKw
2026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