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是广州市新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和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区,经济总量连续五年居广州市各区(县级市)之首,辖内拥有国内三大CBD之一的天河中央商务区和以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区天河科技园、软件园为核心的天河智慧城以及正在规划建设的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区作为广州城市客厅,广州新城市中轴线纵贯城区。目前,正以建设“总部天河、智慧天河、幸福天河”为战略目标,努力创建“国际商贸中心核心区、世界文化名城中心区、智慧广州先行区、生态城市样板区、幸福广州示范区”,当好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排头兵。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党政人才,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科员3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现任科员职务的,要求32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科级职务的,要求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8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的须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报考主任科员职位的须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七)身体健康;
(八)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附件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九)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或天河区信息网,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考生未达到选调职位数5倍的,将减少选调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9:00时至2012年12月7日17:00时止。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情况,并通过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17:00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成功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2月12日9:00时至15日9:30时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时—11:00时,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2月22日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和天河区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要求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及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及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或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通过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五、相关说明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天河区委组织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391、38622390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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