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履行好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应急工作职责,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度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招收时年龄在18至28周岁;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前项规定的退伍军人或者大学毕业生优先招收;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特殊技能或者从事执勤备战辅助性工作的,可以适当放宽规定的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二)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及吸毒人员;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及用工方式
2012年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15名,实行军事化管理,参与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和执勤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正式编制,是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为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由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使用。
五、报名办法
报名地址: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691—5128130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报名相关程序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审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2012年中公版)》所涉及的政治、法律、人文、科技、国情、州情、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所涵盖内容。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程序。
七、待遇
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费),享受公安消防部队义务兵灶别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凡被聘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发放工资。
八、监督
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勐海县第一纪工委对2012年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0691—2147030
勐海县第一纪工委:0691—5121812
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