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拟面向全国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基本程序与内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资料)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128号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贺女士收。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36028(吴先生)、0757-88236023、18688286635(贺女士)。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附照片);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公务员身份证明、反映本人特长的证明材料若干。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只可以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报名者本人所在单位。
4.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确定人选。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考察。对拟确定的选调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6.体检。经考察确定的选调对象要到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7.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
8.转任。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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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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