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推荐、差额遴选方式(以下简称“公推差选”),面向全县选拔县财政局局长职位拟任人选。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县公开推荐。在东兰县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一)基本条件
1、须现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
4、经济学类专业或公共管理类专业,熟悉经济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2年12月5日开始,至2012年12月25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东兰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选办”)、东兰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县竞选办发布《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县财政局局长职位拟任人选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2012年12月5日至8日)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干部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填报《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填报《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采取直接推荐的方式向东兰县竞选办推荐。
(三)资格审查(2012年12月10日前)
由县竞选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选名单并公布。
(四)差额遴选(2012年12月12日-15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进入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面试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由领导干部、纪委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并由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符合任职资格的推荐人选少于3人的不开考,在3人以上(含3人)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面试设旁听席,接受公众监督。
(五)体检、考察与决定任用(2012年12月25日前)
1、体检。按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人选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差额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人选。
4、差额票决。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从2名人选中投票表决拟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任用结果。
四、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环节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12月8日。推荐既可以到现场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推荐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息)。信函推荐请寄送东兰县竞选办收(设在东兰县委组织部,地址:东兰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邮编:547499)。通过信函方式推荐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需要填写《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分组织推荐表、群众举荐表、个人自荐表)一式三份,推荐登记表可以从东兰党建网(http://www.71dj.gov.c)下载。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还要提供近三年工作实绩,并提供三张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含电子版)。每位报名的同志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证书及推荐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用A4纸打印。在公开推荐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推荐过程中拉票,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推遴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竞选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8-6329702
传真:0778-6329703
电子邮箱:dljxb702@163.com
监督电话:0778-6329702。
本简章由东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
2.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群众推荐表)
3.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
《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群众推荐表)》、《2012年东兰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来源于广西省东兰县委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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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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