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2012年公开招考公安民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兹定于12月29日(周六)对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2月29日上午7点30分
二、地点:
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
三、相关要求:
1、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及体检费用(280元/人)。报考民警职位三的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准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入场。凡在体检现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可自带早餐,待采血、B超检查后食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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