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06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今年合同已满。隐约记得当时好像有文件说,三年满后,如果重先找工作,可按应届生处理。那如果按考公务员,有的单位限制工作年限两年以下,我们能报么?
回复:《云南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简章》中优惠政策的说明: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设岗位教师一经聘用,从报到之月起,按国家现行工资制度执行当地定级工资标准,其它福利待遇享受当地现行政策。在特设岗位任教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原定级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含津贴)。3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纳入国家正式在编职工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龄。
(三)特设岗位教师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推荐免试参加“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选招;特设岗位教师的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所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满后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免试入学。
(五)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满后,要求重新择业的,享受云南省当年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选择工作单位和岗位。
今年是首届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年,具体的公务员招考政策也还没有出台,还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请等候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