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信宜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教育行政管理职位3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正股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报考人员须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30日。
2、报名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8--8814674。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信宜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选调职位或取消选调职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加分:具有全日制师范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历的公务员加5分,具有全日制“211工程”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历的公务员加8分,获得硕士学位的公务员加10分,三项加分不叠加。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或公文写作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加分加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加分、笔试和面试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加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公示。对通过考察、体检的拟选调人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调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选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宜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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