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选择拟报岗位时,建议遵循如下程序:
1、在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毕业证上记录专业名称:打开专业目录文档,使用“编辑”-“查找”功能进行查找。
2、如果在专业目录中找到自身所学专业,看一看它是属于何种门类、哪一学科;如果在专业目录中未找到,再找找本人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所附专业是否仅有如“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如为上述情况,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请报考者从所学专业的选择项中选择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
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包含门类,门类包含专业。即:如果招考条件只限到学科,则此学科下的所有门类及其专业都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招考条件除了学科限制外,还限到门类,则只有该门类下的专业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招考条件在学科、门类、专业三项均有限制,则只有该专业才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请对应招考计划,看拟报岗位需要的专业限制与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相同,如相同则可以报考,如不同请另行选择报考岗位。
若通过以上两个步骤在专业目录中未找到自己所学专业,或者本人从事过与之相关的工作的岗位,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在报名表的“所学专业”栏点选“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不符但具有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条件,请点选此项”(与岗位要求不符但具有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条件的,无论本人大学所学专业是否在专业目录中,均按此操作);
2、接下来,在“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名称”栏,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或者是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的名称。请注意:公告所称的“从事过所属专业工作的证明材料”,主要指各类从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相关证书的,一般不认可其“从事过所属专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