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为番禺区打造时尚创意都会区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番禺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二)番禺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副局长1名;
(三)番禺区新造镇党政领导班子副处级领导成员1名;
(四)番禺区石壁街党政领导班子副处级领导成员1名;
(五)番禺区小谷围街党政领导班子副处级领导成员1名;
(六)番禺区招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七)番禺区属正处级高级中学副校长3名;
(八)番禺区中心医院副院长1名。
二、选拔范围和职位说明
详见《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职位和说明》(附件1)。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符合《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职位和说明》中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各项职位的任现职级时间、确定党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均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部队转业干部可将其在部队担任最后职务的时间与转业到地方初任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以确定其任职资格。
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可登陆“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直接到番禺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书面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把报名所需书面材料送到番禺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2、报名材料:《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本人签名确认),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任现聘职务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大1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近照6张。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707室,联系电话:84636913,联系人:张治平、李集权。
4、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26日;现场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限工作日)。
5、资格审查:由番禺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职位(五)、职位(六)加设英语能力考试内容。
3、笔试时间、地点: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番禺日报、“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和“番禺党建网”等媒体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职位(五)、职位(六)加考英语口语,不计入面试分数,但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一般比例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番禺日报、“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和“番禺党建网”等媒体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