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PA联考”)的报考条件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有志于公共管理事业、品德良好的有识之士。
(2)具有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严守法纪、勤奋工作、勇于负责、开拓进取、讲求实效、艰苦奋斗、胸怀宽广、乐观向上的精神,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情趣。
(3)具有以基础深厚、适应面广为特点的务实型、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技能。对相关学科专业的知识有较多、较深刻的了解和理解,对其中1~2个专业的基本知识的占有要达到该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水平;具备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指挥、事务处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自学、时间管理和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出具证明。
(6)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4年或4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