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