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云南省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云组通〔2008〕47号)和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组通〔2009〕3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和昆明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将进行2009年嵩明县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工作。现将嵩明县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
嵩明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任职的名额为80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居委会任职的名额为10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110人(含并列人员),详见《嵩明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2009年6月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证书、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嵩明县职业介绍所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察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考察内容:考察主要围绕高校毕业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由嵩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 考察方式:具体组织考察工作,将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函调了解等形式进行。
3.面谈时间及地点: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8:30到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到,9:00开始面谈,集中面谈时间1天。
4.注意事项:如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和集中面谈的毕业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聘用工作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安排体检。体检时间为2009年6月26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进行。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市选聘办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经培训后正式上岗。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