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龙岗区教育系统公开推荐选拔副处级学校副校长工作的通知》安排,我们已于4月1日-12日完成了个人报名的工作环节,共有34名同志报名并经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现对报名人员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大厦205,邮编:518172,联系电话:89551913,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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