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工作需要,于今年2月份公布了24个岗位27个名额的招聘方案。由于部分岗位的报名未能满足我院需求,现根据学院岗位的需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原1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报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补充报名18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部分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补充报名)。
三、薪酬待遇
用人方式: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聘期三年),签订《聘任合同》,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40周岁以下。
(5)个别演奏演唱水平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奖者,可放宽。
(6)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填写《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个人简历、代表本人演奏(演唱)水平的音像资料或教学科研与创作成果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电子信箱:xhrshc@126.com,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同时请邮寄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演奏演唱录音录像资料、作品的乐谱及音响、文章与专著等。
邮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510006,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3289。
3.报名时间
学院于2013年04月26日至2013年05月03日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和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的资格、受教育经历和反映个人演奏(演唱)水平的音像资料或教学科研与创作成果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和专业水平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5月20日公布在星海音乐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信息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院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13年5月27日当天,到我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407)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3)获奖证明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复审合格者,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
五、考试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我院开具的体检介绍单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