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征兵办分配我市25名专业技术士官预征对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年龄:未婚,不超过24周岁。
三、身体条件:符合征兵体检标准。
四、政审条件:符合征兵政审标准。
五、招收专业及推荐名额(见附表)。
六、报名日期:截止到2013年6月10日。
七、批准入伍后士官待遇:大专学历任命为下士并授予下士军衔,军衔级别为一级四档(月资2600元左右,含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不含伙食费和被装费,工资逐年增加);本科学历任命为中士并授予中士军衔,军衔级别为二级一档(月资3500元左右,含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不含伙食费和被装费,工资逐年增加),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和市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八、招收组织程序
(一)报名登记。今年试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 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同时,莆田市、县(区)两级征兵办已同步开设报名登记站,接受社会报名(符合全省其它专业的也可以报名),6月10日前完成登记报名。
(二)体格检查。6月20日前,市征兵办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严格按照征兵体检和程序步骤,组织报名预征对象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上报省征兵办。
(三)政治审查。6月24日前,市征兵办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到县(区)征兵办,由县(区)征兵办组织政审。
(四)专业审定。6月30日前,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7月5日前,市征兵办将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三合格”名单上报省征兵办复审。7月12日前,招收部队接兵人员将到各设区市会同征兵办人员对专业审定情况进行复审。
(五)审批定兵。7月15日前,市征兵办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根据预对象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情况,择优确定招收对象,并与招收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同时将招收对象花名册报省征兵办。
(六)批准入伍。7月19日前,市征兵办将确定入伍的招收对象通知其户口所在县级征兵办,由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整理好招收对象的档案(包括:《批准书》、《政治审查表》《体检检查表》、《学历专业审定表》以及《入党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学生档案材料。
(七)组织交接。7月23日前,市征兵办将新招士官名单和整理好的档案交由招收部队审查并交接手续。根据部队需要,档案也可由市征兵办机要邮寄到部队。
(八)自行报到。8月2日至10日,按照省征兵办的通知要求,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出发前,给新招收士官填发《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新招士官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九、联系电话
莆田市征兵办:2292454、15880314966(阮参谋)
仙游县征兵办:8391933、15260255661(魏参谋)
荔城区征兵办:2693067、18905948877(章参谋)
城厢区征兵办:2292132、15080172216(温参谋)
涵江区征兵办:3597522、13860939998(刘参谋)
秀屿区征兵办:5888776、18760522886(刘参谋)
湄洲镇征兵办:5094651、13950785811(陈干事)
北 岸 征兵办:5950366、18039006100(吴参谋)
2013年福建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任务分配计划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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