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2年度经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审核办理完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时携带的材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领取人的身份证;单位集中领取的出具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人数、姓名)。
2、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3年5月7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舜华路77号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二楼西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8871237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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