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7日至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14:00-16:30 | 物业经营管理 | |
9月8日 | 上午9:00-11:30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 物业管理实务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指定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国人部发〔2005〕95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全部科目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2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第(一)条所列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