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院审判工作人员5人;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员4人(限男性)。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治素质高,有志于法检工作。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
6.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8个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和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登记表在射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heyang.gov.cn),填写完毕后发送至syfyzzc_2011@163.com(法院)、ycsyjcy@126.com(检察)。
(2)报名者须提供的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和行政职务任命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⑤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复印件。⑥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资料于2013年6月15日前分别邮寄或传真至射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并附加联系方式。
(3)所寄材料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审查:
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所提供资料的原件,以供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当场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对报名者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执业能力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法律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五)体检:考试之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六)考察: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射阳县人民政府、射阳县人民法院、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等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县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
射阳县人民法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2号(射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224300,电话:0515-82346092,传真:0515-82331371,电子邮箱:syfyzzc_2011@163.com。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编:224300;电话:0515-82392008、0515-82335543,传真:0515-82332612;电子邮箱:ycsyjcy@126.com。
3.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射阳县人民法院、射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射阳县人民法院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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