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增强工作活力,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方式遴选县纪检监察干部。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将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调纪检监察干部6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遵义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工龄;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未受过党政纪处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工作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由正安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干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6月5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6423996 秦主任:15348683111)
3、资格确认和办理报名手续: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乡镇)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内容含是否具备公务员身份和近两年考核情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正安县廉政网》上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附后),考生将相关信息填写完善后,将报名表电子档传至正安县纪委邮箱(ZAJW6402588@126.com),同时将所需报名资料传真至正安县纪委办公室(传真:0852-6423996),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再提交原件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4:1比例的,按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在备注栏注明“缺考”字样。
4、领取准考证:2013年6月8日县纪委办公室。
㈡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时间:2013年6月9日。
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相关环节信息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等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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