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要求,因教育工作需要,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创办于1984年,是汕头市具有外经贸特色的优秀学校,现设置有四大专业 (学制3年):①国际商务②商务英语③电子商务④外贸会计。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任教师3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学历与学位及年龄要求,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3.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修订)的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我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点: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汕头市华山路18号
联系电话:0754-88173129
(三)报名程序:
1.到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门房处领取或上网下载打印空表后用黑色钢笔、水笔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携带《报名表》一式2份及以下材料到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二楼办公室报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中职教师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3.发放准考证:经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资格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对个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