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我局按有关要求特制定了天津市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水产局
(二)招聘用人单位:
1、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渤海水产研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天津渤海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海水养殖技术与工程、渔业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及海洋渔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等调查研究工作。
2、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江西路40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渔政船员为事业编制。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渔政监督管理、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上搜救等。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业船舶检验局。
3、天津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我市水生动物防疫、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技术性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疫情扑灭、防治技术推广、防疫检疫人员培训及水质、苗种、饲料、药物检测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进入人事人才招考(聘)公告,点击“2013年5月份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我局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凡报考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745630272@qq.com、tjtjswp@163.com)。
凡报考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745630272@qq.com、tjyzygc@163.com))。
凡报考天津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将报名表发至以下邮箱(745630272@qq.com、jinshsun@163.com)。
(2个邮箱均要发送),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部门+姓名”,请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至6月14日。
联系人:贾 静 联系电话:23257418
(三)笔试和面试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资格确认
根据岗位条件,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报招聘小组审查后,对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考核采取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参加笔试的岗位1:3开考,根据笔试成绩取每个岗位的前3名,以每个岗位1:3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的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进入面试;报考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环境科学专业的博士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