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胜任卫生工作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非津生源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社会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正在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3年5月30日开始,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查询招聘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与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东丽区卫生局(东丽区先锋路31号)
联系电话:022-84375342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好后机打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质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非津生源报考须提交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费:45元/人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卫生局联合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考试试题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