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王宇等57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6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412室),可乘坐6路、5路公交车到市行政中心站下车(从汽车南站、西站上车可乘坐6路车,从汽车总站、火车站上车可乘坐5路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贵港市城区桂林路中段贵港职业学院斜对面),可乘坐8路公交车到桂林路贵港职业学院站(终点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取消的招录计划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且无人员符合考录递补条件,决定取消平南县委组织部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H04)、覃塘区委组织部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H13)等职位的2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