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次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7:20前到市委组织部会议室(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四楼)报到,分组集中,每位考生交体检费310元(含早餐和矿泉水费用)。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宵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导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
三、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本组体检引导员保管。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考生在体检表上不能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只能填写体检编号,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本组引导员。
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由引导员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结果于2013年6月18日在贵港党建网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0775-4563083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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