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现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5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齐备,校园网设备先进,教学、科研及生活设施完善;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10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博士近100人、硕士500余人,外籍教师15人,外聘专家教授100余人。
学校开设了4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现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20余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00余人;与市内外9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兼职硕士生导师37人,联合培养研究生50余名。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技能过硬、社会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学校毕业生遍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各个行业领域,大多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
近4年,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及各部委项目46项,重庆市级科研项目183项,科研经费累计突破2600余万元;出版教材、专著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3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600余篇,被SCI、EI、ISTP等收录32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励5项。学校大力开展应用型研究,先后成立了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新材料实验室、重庆市特色植物种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高校园林花卉研究中心、重庆品牌学会等特色科研机构20余个,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材料、园林花卉、品牌学等研究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并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力推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等省级学术刊物。
学校坚持管理创新,实施“三标一体”管理并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重认证;进行了“大部制”、“学院制”改革,现设有10个大部,14个二级学院。学校领导班子连续四年在重庆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获得先进称号。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在当代高校的构建与实践”获得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校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园林专业被立项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11余项、市级质量工程项目31项、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73项。学校还先后获得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公派俄罗斯留学、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马来西亚2+2联合培养本科生、美国和新加坡带薪实习、留学菲律宾等项目;与永川、大足、彭水、垫江等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伙伴关系;与瑞士酒店管理旅游学院集团、成都马瑞卡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利阳集团、富士康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创新合作办学模式。
学校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原教育部部长周济、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李卫红副部长及有关司局领导、时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鸿举、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重庆市政协主席邢元敏等领导来校视察和调研,对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学校全方位改革、多角度创新、超常规发展的模式被新华社及《当代党员》等媒体誉为“渝西现象”。
如今,重庆文理学院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多科性的特色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学习专业和研究生学习方向相同或相近;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等资格;工勤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5日止。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进入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或有关学院提出申请。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