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已于6月5日发布。为方便报名人员准确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和报名要求,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问: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凡户籍在放宽政策地区的,可以选择享受放宽政策报名。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问: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藏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上述设置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考试。
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如何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答:凡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报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具体事宜参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问: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以本人身份证报名。
问: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需由报名人员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加以确认。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凡经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按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起止时间?
答: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江苏省、河南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需现场办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有关报考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办理。
问:网上报名对报名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承诺的要求,如何进行承诺?
答: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在公告及报名流程中明确要求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为共同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须就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报名信息进行确认,上述确认行为具有本人填报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效力。
问:报名人员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如何办理?
答: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司法部公告及时公告本辖区具体报名事项。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办理网上报名事宜。
问: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答: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问:如何支付考试费?
答: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网上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问:如何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今年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度。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
答: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
试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答: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可详细阅读《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问: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官方网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是报名人员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唯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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