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公务员队伍建设,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一)审判人员:2名,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
(二)审判辅助人员:1、文秘人员2名,从事资料撰写等文书工作;2、电脑管理员1名,从事网络管理、电脑维护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岗在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试用期满),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违法违纪等问题。根据遴选职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判人员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在法院系统具有法官职称(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属A类),或在检察系统具有检察官职称(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属A类)。
(二)审判辅助人员
1、文秘人员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为A类)。
2、电脑管理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国家计算机等级资格三级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人民法院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人民法院网、博罗县人民法院内部网刊登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7月5日
2、报名方式:登录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首页(http://www.hzblfy.com)下载报名表,于2013年6月20日至7月6日内将报名表、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工作证、身份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证书及拟报考相应职位所需资格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材料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至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94号,邮编516100)。
3、资格审查。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报考者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法律业务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照遴选条件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
(四)体检、考察
依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网公告,同时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党组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
(六)调动及任职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联系人:高冬平
电话:0752-6208226
传真:0752-620829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94号),邮编:516100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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