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考试招聘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今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7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es12333.com/ )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16:00期间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s12333.com/)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政策要求享受加分的人员,必须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逐级报州人社局审批。
6、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8、州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我们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与缴费时间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两门笔试费用共100元。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的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考务费。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方式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州人社局集中统一组织笔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由恩施州人社局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依照湖北省人社厅《2013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线,考生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1、本年度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为20%,《基本素质测试》为2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上增加5分(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如参加201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
六、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全州201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文件执行。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文件规定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事业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本公告发布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备案
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以后,由各县市、州直各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报州人社局备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办理人事代理。
九、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
(二)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公告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工作经历满两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从事某工作两年及以上”是指从事某专业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公告发布的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县市人社局审核,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聘用上岗。
(五)建立候聘人员制度。将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13年12月31日以内保留候聘资格。如其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的,可报人社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候聘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在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2381
建始县人社局:0718—3223557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22005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2607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监督举报电话:8222822
附件1:计划
附件2:加分表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 考试大纲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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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表》《报名表》来源于湖北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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