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曲靖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少数民族加分材料要向何处提交?要些什么材料?可以详细说明吗?谢谢!
回复: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在8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到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14日前报曲靖市人事局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情况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2009年8月21日—27日期间予以公示;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在8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到各县(市、区)人事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后,于8月18日前报曲靖市人事局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情况由各县(市、区)人事局于2009年8月21日—27日期间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