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小学教师24名,中学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三)报考应届生岗位人员须为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英语教师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淮安籍或淮安生源。
在职教师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2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为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的,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被录取的不占用本次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7日前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hakfqjy.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3年7月8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乡事业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1312室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的笔试。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公招领导小组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试讲和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材中本学科的有关内容。
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
②试讲。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上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试讲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③答辩(才艺展示)。由评委围绕试讲内容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作答,答辩时间为6分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答辩为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总分为100分(上课60分,答辩或才艺展示4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足球游戏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与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hakfqj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如有同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义务教育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淮开管发〔2011〕56号《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置费,制定工作目标,经动态考核优秀的每月给予1000元的特殊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人事劳动局:0517-8371821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181201,83181200
本简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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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育
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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