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在事业单位就业过,当时教育局把报到证收走了,11年工作三年后因为离家远我辞职了,现在我的档案转回云南了,在我们县人才中心。我的就业登记证还有辞聘证明都在档案里,我手上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已经辞职了的。我去人才中心,他说那是档案不能给我,我想问我已经辞职了,我考试需要这些东西,他们有权不给吗?我是否可以拿回这些考试需要的东西?
回复:请问你参加什么考试?档案原则上是不允许自己携带的,档案的调转均有相应的规定。如果招聘主管部门需要报到证(登记证),建议咨询招聘主管部门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明代替或其他方式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