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二、体检人数: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名单附后)。
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30时前到县教育局大门集中。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每人需缴交体检费300元,由专人代收统一交给体检医院。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已怀孕或经期的女性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填写暂缓体检申请表,经医生确认后可暂缓部分项目的检查。其中已怀孕的考生将于生育后补检暂缓项目,经补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5、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在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
6、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医生的检查,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拒绝检查的,按不合格处理。
7、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附:体检名单
陈秋红、陈文燕、潘爱玲、丘慧敏、江美曼、谭高洁、丘敏娜
陈笑秋、邱秋香、黄惠玲、余小银、唐碧君、胡慧兰、江莹
罗雯雯、李秀婵、赖蔚蓝、刘宗斌、潘朝阳、罗萍静、余烁祺
江龙欣、冯玲、曾章瑜、黄玉婷、吴湘紫、温新霞、马锦超
黄红梅、宋浩
新丰县人社局
新丰县教育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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