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和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社发[2010]78号)。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医学60名,医学影像10名,医学检验10名)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半身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0日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报名(县医院新区门诊楼六楼办公室,甘罗路566号)。经资格审核后,填写《颍上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之比为3:1,特殊情况由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做适当调整。
2、考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各招聘专业笔试成绩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基础知识占30%。
考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7月22日-7月26日考生凭收费单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为保障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设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特殊情况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结果,由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设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凡达不到60分及以上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设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程序。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须成立专家面试小组,面试分合格、不合格。不参加面试人员一律不予聘用。对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且面试合格的,依次以专业知识分数、学历、职称、执业资格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依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对笔试成绩相同,且面试合格的,依次以专业知识分数、学历、职称、执业资格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依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对笔试成绩相同,且面试合格的,依次以专业知识分数、学历、职称、执业资格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
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上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颍上县人民医院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用人关系。
颍上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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