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富发〔2006〕19号)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富发[2009]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1人,副校长2人。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能结合本单位、本学校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校长岗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正确行使校长权利,依法治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⒊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资格
⒈校长
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②现任初级中学书记、校长;
③现任或曾经担任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学(含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
④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⒉副校长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②现任初级中学处室及以上领导;
③现任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学(含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处室及以上领导;
④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2009年7月31日至8月2日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时交毕业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半寸近照两张。
四、招考程序
㈠笔试。2009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30。考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学校管理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30%。
㈡面试(演讲)。2009年8月9日下午3点。参加竞聘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脱稿演讲,时间为十分钟,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5%。
㈢民主测评。2009年8月10日。对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量化计分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5%。
㈣招聘领导小组评分。2009年8月11日下午5点。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0%。
㈤公布结果。2009年8月12日,汇总笔试、面试(演讲)、民主测评、招聘领导小组评分四项成绩。公布竞聘者的最后得分。
㈥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2009年8月13日。取竞聘者总成绩的第一名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㈦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㈧签订聘书。教育局局长与公开招聘产生的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人选签订聘任合同,确立聘任关系。
未尽事宜见《公开招聘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实施方案》或直接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74—4612502,传真:0874—4612778。
联系人:王培德 尹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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