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人才强教”战略,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努力为涪陵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涪陵区外公开考试选调一批在职优秀高中教师。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选调名额
共10人。具体选调学校和学科如下:
涪陵五中3人:数学2人、物理1人。
涪陵实验中学2人:数学1人、生物1人。
涪陵高级中学3人:语文1人、英语1人、化学1人。
涪陵十七中2人:语文1人、政治1人。
三、 选调范围和对象
涪陵区外普通中学校公办在职高中教师,符合选调条件均可报名。
四、 选调条件
(一) 师德优良、教育教学能力强。
(二)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职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 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 高中教龄3年以上(参加涪陵十七中学校选调的高中教龄可为1年及以上)。
(五) 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9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六) 身体健康。
五、 选调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按学科岗位竞争。
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涪陵九中(涪陵区育才路3号,下同)。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以及代表本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形式报名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人员,填写《2013年涪陵区公开考试选调区外在职优秀高中教师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经区委教育工委审核确定的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12日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公布。
七、 考试
考试分笔试、学科考评。笔试和学科考评分两组进行,由涪陵五中和涪陵实验中学分别按本简章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教委全程参与监督。
涪陵五中、涪陵十七中的报考人员为一组,在涪陵五中参加笔试和学科考评;涪陵实验中学、涪陵高级中学的报考人员为一组,在涪陵实验中学参加笔试和学科考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选调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3.公布成绩:2013年7月14日上午,报考人员参加学科考评时发放成绩通知单。
(二)学科考评(100分)
1.学科考评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8点钟开始。
2.学科考评程序:
(1)选调学校组建学科考评组(5人或7人)。学科考评组成员确定后,实行封闭式管理。
(2)报考人员提前40分钟抽取课题进行现场备课、上课、说课。
(3)学科考评成绩当场公布。
3.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分别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学科考评成绩分选调学校分学科汇总,经区纪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参与人员签字后,于2013年7月14日下午报区教委。
八、 综合考评(100分)
(一)确定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乘以30%和学科考评成绩乘以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各选调学校拟选调学科人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选调学校拟选调学科的综合考评人选(笔试成绩和学科考评成绩之和相等时,则以学科考评成绩排序,学科考评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考人员的学科考评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可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
2.凡缺考任何一科和学科考评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若个别拟选调学科岗位缺额,经区委教育工委同意后其选调名额可以调剂使用。
3.2013年7月15日,各拟选调学科进入综合考评的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综合考评程序
1.综合考评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8:00开始。
2.综合考评地点:涪陵九中。
3.综合考评由区委教育工委组织,综合考评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纪委、选调学校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知识运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基本程序为:
(1)用普通话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
(2)抽签回答2个问题(15分钟以内);
(3)主考官提问。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考评成绩×50%+综合考评成绩×2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
九、 体检及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选调学校拟选调学科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依次按学科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人〔2010〕51号) 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调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委教育工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回避等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 公示拟调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及考核结果,按拟选调学科岗位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拟调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区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 完善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名单由区委教育工委审定后,报区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人事商调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在选调单位至少服务6年以上,并签订相应服务协议。未满规定期限,个人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取消聘用,并按有关违约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孙朝勇,023-72871681,13609462085
蒋显全,023-72880381,13896737393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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