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现将2013年玉溪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17日(8: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四、面试方式
(一)司法工作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方式。其规则是: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二)非司法工作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2013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考录过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次日在玉溪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五、注意事项
(一)各位考生要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相关安排。
(二)请各位考生按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三)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77-2021406(市委组织部)
0877-2616058(市法院)
0877-2696006(市检察院)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