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近代天津博物馆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近代天津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近代天津博物馆
2.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314号
3.招聘单位性质:市财政拨款单位
4.主要职能:以展陈、收集、研究天津近代历史史料、文物为主题,以侧重旧“九国租界”历史文化遗存为特色的涉外宣传文化窗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3名专业人员。其中,博物馆馆长助理1名,文史编辑岗位人员1名,展览陈列设计、制作与维护岗位人员1名。
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热爱文博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任职条件。
2.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近代天津博物馆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近代天津博物馆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25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一律采用邮件报名。
(1)时间:2013年8月5日9:00至2013年8月9日17:00
(2)邮箱:discovertianjin@sina.com
(3)邮件格式要求:
标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
简历:以附件的方式发送,文件名:同标题
未按要求注明标题邮件恕不处理。
2.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8月12日9:00至16:00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314号)
应聘人员请携带:
(1)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件,计算机水平、英语水平证件等);
(3)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馆方只查验不留存。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馆方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我馆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1.笔试
(1)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我馆通知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1)应聘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52号)
(4)组织面试:
面试由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持,邀请专家学者组成7人考官组。面试分为统一答辩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统一答辩。应聘三个岗位的考生分别回答考官组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第二阶段专业能力考核,分别考核三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两个阶段总分为100分。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馆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我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我馆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馆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我馆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21982(近代天津博物馆)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12579(市社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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