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为适应学校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并打造一流教师队伍,学校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海内外学有所成的优秀青年人才加盟。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和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其中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在2012年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此外,学院拥有3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点,7个博士点以及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于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17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华中地区仅此一所),与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一道承担起试点改革任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改革特区之一,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全力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师公开招聘及遴选办法的探索。
二、招聘专业与岗位
学院面向海内外招聘光电信息专业专任教师,专业背景涵盖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波与电磁场、激光技术、光电材料与器材、光通信与光网络以及光学仪器与光学探测等专业和研究方向。
招聘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学术道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学习背景,具有博士学位,博士一般应毕业于海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
3、副高及以下职称者,年龄一般要求在35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一般要求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请本院教师岗位,近五年内,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国际知名企业、研究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有国外一流高校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其学术论文和年龄要求。
四、应聘材料
1、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任现职近五年内业绩成果材料;
3、五篇(项)代表性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4、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五、时间安排
应聘者需提交纸质和电子应聘材料至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
六、待遇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职位,按学校和试点学院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南五楼606室
邮编:430074
联系人:聂明局
联系电话:027-87558725
E-mail:mjnie@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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