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办法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够担任镇公立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人选,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人数
镇公立卫生院院长1名,镇公立卫生院副院长8名。
二、资格条件
1、镇公立卫生院院长人选为本市现任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人员,镇公立卫生院副院长人选为本市现任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层正职人员、主持工作2年以上的中层副职、中心卫生院中层副职;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镇公立卫生院院长人选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本人自愿报名;
2、所在镇卫生院对照条件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局人秘科;同时将报名人员名单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公示;
3、局进行资格复核;
4、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对象准备竞讲材料;
5、组织竞聘演讲,竞讲时间和时长待确定通知;
6、现场测评,按演讲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2进入考察;
7、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8、局领导班子无记名票决。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7月30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由本人到卫生局人秘科报名;
3、报名地点:卫生局人秘科;
4、有关要求:带《报名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联系电话:85212451
监督电话:85269425
东台市卫生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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