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6月24日中共普宁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我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部分优秀教师到普宁市第二中学初中部任教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共14名(具体选聘人数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现任教普宁市公办初级中学、完中初中部学校服务期已满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已被民办学校初中部解聘的公办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5、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以上职务;
6、近5年有任教初三毕业班工作经历;
7、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8、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黄邦辉大楼五楼会议厅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至8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现任教学校及教育组同意报考证明书原件1份(被民办学校解聘的教师由在编学校及教育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近5年来曾任教初三毕业班的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根据不同学科教师所需专业要求进行报名。各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详见《2013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公开选聘教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及笔试科目对照表》。所有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经审查,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发给准考证(报考者请于2013年8月11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普宁二中领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按报考学科分别设置笔试科目,具体详见对照表,笔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
考场参照中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办法为:依各学科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比例初定入围,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第一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以此类推。若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该学科的报考者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由面试者现场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由面试组现场指定讲课内容,面试者现场备课和讲课。面试组根据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者总成绩(即笔试和面试分数合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核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教育局网、普宁市第二中学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依次递补考核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第二中学按程序报教育局审批,办理选聘手续。
八、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费用
这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的笔试费用由普宁市第二中学按粤价函〔1997〕298号文规定向考生收取,每人5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
十、本公告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本公告内容可查阅普宁市教育局网(www.pnjyj.gov.cn/)和普宁市第二中学网(www.gdpnez.com)。
附件:
2、2013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公开选聘教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及笔试科目对照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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