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沙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各镇街幼儿园教职员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13年南沙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各镇街幼儿园教职员笔试成绩现公布,请各位考生上网查询。
二、资格审核
面试对象(包括免笔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安排如下:
1、时间:2013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时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人才”大楼二楼,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即地铁四号线金洲站出口往西约500米)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所填资料的真实性。
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学位证书及学位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学位证书及学位鉴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单位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鉴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并打印,部分考生由于毕业年份较早,在该网不能查询到学历的,须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在广州市东风路与农林下路交界处)办理。未办理学历、学位鉴定的考生应签订保证书,保证于2013年8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的鉴定,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的已婚考生,需同时提供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4)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时间: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7:00(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行政中心C栋3楼大会堂。(地铁四号线蕉门站旁)
(咨询电话:020-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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