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人数和职责
招考岗位:1、选调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会计岗位)人员1名;2、选调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民警)人员1名。
原公告招考岗位尚勇派出所民警1名更换为招考勐养派出所民警1名,信息化岗位及会计岗位的原报名人数有效。
岗位职责:1、会计岗位: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审核各种报销单据,填制会计凭证,搞好预决算工作,定期分析全局财务运行情况,监督预算资金的正确使用等;2、民警岗位:负责辖区内生态安全的治安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查处辖区涉及生态安全的行政案件和侦办一般刑事案件等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
全州各警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具有符合转录人民警察条件的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近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
(二)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三) 科员、办事员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科级干部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职位工作。
会计岗位:
1、熟悉、掌握会计业务,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会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派出所民警岗位:
1、热爱森林公安工作。
2、愿意扎根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积极服务于生态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3、能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禁令、条规。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
6、限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是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程序以原2013年07月31日发布的选调公告相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森林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普娅波
联系电话:0691—2138458
监督电话:0691-2146673(第二纪工委)
0691-2121446(州森林公安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