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
状况和特点分析
一、层次结构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又称水平结构,指高等教育内部由于教育程度和水平的高低不同而划分的层次及其相互关系。如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也可根据所授学位的不同来划分高等教育的层次,如美国高等教育可分为六个层次:授予准学士学位的初级学院教育、授予学士学位的四年制学院教育分别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中间学位(intermediate graduate degree)和授予博士学位的三种研究生教育,以及博士后研究。合理的层次结构应是与各行业、部门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相适应的。
主要指具有不同办学条件、不同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各类高等学校间的比例关系。我国目前高等学校大致可分为三个能级:设研究生院,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教学和科研兼顾的重点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一般院校;以培养应用性、技艺性为主的专科学校。我国目前实施的211工程、国家重点支持少数高水平大学办学的策略,以及对众多原来行业办院校权力下放的举措,其目的都在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合理能级结构的形成。
五、地区结构
指高等教育结构在地区分布上的构成状态,而高校在各地的数量分布状况,不同形式的高校分布,不同等级高校的分布,不同专业点的分布等则构成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布局形成的较为突出的模式包括以下两种。
(一)梯度结构模式
适应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高等教育地域结构也呈现一种梯度结构。第一层次经济发达的和原来高等教育基础较好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广东、辽宁、山东、湖北等;第二层次为一些原先高校数目不多,但发展较快,包括:浙江、福建、河南、黑龙江、吉林等,这些地方一般有高校30~40所;第三层次主要包括一些边远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其中有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西藏等。我国高等教育的地域结构因此呈现从沿海到内地、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梯度层次,这一结构模式很大程度上是伴随我国经济区域发展形成的,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因而有其合理性。但同时必须考虑的严峻问题有:一是各地间高等教育落差的过度扩大;二是人才资源在地域配置上的“马太效应”。
(二)中心城市模式
重点发展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然后以中心城市带动周围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从而使高等教育布局更趋合理。这种模式有利于调动中心城市的办学积极性,集中使用教育经费,提高办学效率。如上海,也有类似的模式,表现在地方政府调整战略,优惠政策向与地方发展直接相关的院校倾斜,同时规整有关学校的隶属关系,使资源得以更集中、合理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