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高等学校的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的概念
教学原则是依据已发现的教学规律和一定的教育目的,对教师和教学工作者提出的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高校教学原则是根据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目的,遵循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高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制定高校教学原则的目的是促进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觉地按照教学规律进行教学,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原则作为教学规律的反映,具有客观性,违背了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就不能有效地指导教学活动。同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人们对教学规律的认识受一定社会教育目的、教学任务,以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教学原则表现出一个变化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教学实践亦不断发展,又会产生新的教学原则。因而教学原则是教育规律与教学目的的统一,又是现实和历史的统一。
三、大学教学原则及其体系
本章所讨论的原则是覆盖教学全过程的总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
科学性是指教学内容应是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并尽可能反映当代先进的科学成果;思想性是指教师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教学中实现科学性与思想性韵统一,要求教师在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传播科学的思想和价值观念。教师应做到: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潜移默化作用。
(二)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统一的原则
知识积累与能力的发展存在密切的联系。能力是在对一定知识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形成的,丰富的知识“养料"为开展创造性思维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做到知识积累与促进能力发展两方面的相互促进,教师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教学中注意使学生的全部认识能力都能积极地调动起来,使学生的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像力等都处于积极的状态。
第二,在教学中要充分挖掘知识的智力因素,以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第三,经常组织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展开讨论,促进学生独立获得知识能力的发展,帮助学生逐步形成科学评价他人的能力。
第四,改变目前的考试方法,要注意考出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兼顾学生自学、动手等各方面能力的发展。
(三)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使教学过程能够高效率进行的保证,学生的主动探索是学习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在教学过程中要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积极主动性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学习要主动加以引导,进行有效的组织;善于提出问题,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激励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从而不断激发他们的事业心和进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