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中规定:因考试和组织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聘等原因导致拟聘职位空缺时,按本县(市、区)、州(市)、全省的顺序,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各县(市、区)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递补或调剂。根据我市情况,现将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拟聘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州市 | 姓名 | 性别 | 报名序号 |
红河州 | 李立 | 男 | 069268 |
红河州 | 马薇 | 女 | 053347 |
中共开远市委组织部
开远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