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苏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已确定陈菊等捌佰玖拾柒位同志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附《2013年苏州市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一览表》)。
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我处反映。(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附:2013年苏州市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一览表详情参考:http://www.suzhou.gov.cn/news/gsgg/201308/t20130826_274779.shtml
苏州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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