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的有关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36名考生进入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廖正祥 赵红娟 徐 亚 彭金书 陈新梅 杨卓鑫 施 斌 沈江婷 丁志德 段斯翔 陈 欢 周 杰
陆 路 赵福平 王丽梅 高 雁 曾绍博 陶 京
辉福军 张文娇 陈娅素 王睿敏 张国伟 马玉梅
王建方 朱双金 杨羽燕 李丽洁 刘亚敏 付磊昌
杨剑清 段晨晨 赵 苗 于宏伟 王燕青 毕丽龙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8:00以前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山路中段)集中,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取消选聘资格;
(二)每人携带一张近期彩色五分照,并向医疗机构缴纳280元体检费用;
(三)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若放弃选聘资格,请于2013年8月30日上午11:30前将放弃申请交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联系电话:0875-2131736。外地考生可通过发传真的方式将放弃申请传真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0875-2122632。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隆阳区选聘大学生村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