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云南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
《云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云财注考办[2007]5号
各州、市财政局,东川区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云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下发你办,望你办根据简章的相关精神,做好本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另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为5月14日至5月25日。因目前时间紧,任务重,省考办拟不准备召开今年的报名工作会,如对考试有疑问的地方,请及时与省考办联系。
2、今年我省考试用书发行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往年各地考办的工作实际情况,对于州市考区的考试用书采取报名期间预定,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的方式(报名结束3日内及时向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通报本地区数字,省考办争取一周之内向各地区供书)。如个别州市考区需要同步进行考试用书发行工作的,请于5月10日前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联系。采取同步发行考试用书的州市考办要及时盘存本地考试用书使用情况,多退少补,随时与发书地点保持联系,便于省考办在全省范围内调剂考试用书,避免延误和浪费。所有考试用书发行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届时省考办以当时各地考办实际发送的数量结算费用。省考办委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开展发行工作。联系地址:昆明市拓东路23号;联系人:张云石;联系电话:0871-3161315。书价严格按照省考办下发的各地考试用书征订单定价收取,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收费。
3、为简化州市考区工作程序,今年省考办为各地考办直接配发系统数据,避免以往因接收初始化数据等造成各种软件故障(具体操作流程见后)。各地考办要根据今年下发的软件更新本考区的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学习相关硬软件知识,维护其正常运转,并注意随时备份,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系统崩溃或数据丢失。省考办联系人:覃俊;传真电话:0871—3138603。
4、在报名期间要实现对考生报名信息的三级复核,即现场工作人员认真输入完毕后自行进行一级复核,由考生再次复核后存储进数据库为二级复核,每日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相互交叉对照考生报名信息表检查数据为三级复核。各州市考办必须充分使用考区信息系统下“报名管理→报名数据检查”的各项功能,争取实现考生信息输入的“零失误”。
5、各州市考办于报名和教材征订结束5日内(即5月31日以前)与省考办结算。所有考试用书按总额的80%、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按每科上交20.00元汇交省考办,剩余部分留作各州市考办考试经费补助。
以上考试报名费、书款、资料费等,请统一汇入如下帐号:开户单位: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开户银行:昆明市建行城北支行,帐号:53001905036050721367。
汇款时,请附上结算说明书,传真至省注协财务部,以便开具财务发票。联系人:欧智敏、王隽南;传真电话:0871—3138605。
附件:
1.《云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200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表》
3.《200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云南考区免试申请表》
4.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系统安装流程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