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省、市关于大学生村官选聘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对2013年报考石林县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工作进行公告。
一、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3日。
二、地点:石林县行政中心A区626室(联系电话、传真:0871-67790273)
三、对象:从2013年报考石林县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须携带的证明材料:
必须携带5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材料(报名时是党员的)。必带材料不足和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前,本人确认不参加复审的,由本人签名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申请。
(三)不足名额,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石林彝族自治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7日